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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局長王早生2月16日說,我國近日發布了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的設計,到2017年年底前將實現全國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統一。
不是“換個形式” 更不是福利待遇
住建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王早生在由住建部和財政部聯合舉行的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新聞通氣會上說,《管理辦法》的出臺是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的客觀需要。
王早生說,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統一著裝,絕不僅僅是“換個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過統一服裝制式,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建設一支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的城管隊伍,更好地為城市發展和民生服務。
下一步,地方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將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將陸續啟動換裝工作,逐步、分批更換制式服裝。
標識文字統一使用
“城市管理執法”字樣
據介紹,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的設計,突出了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價值導向,行業特點鮮明。服裝顏色為藏青色及天空藍色,搭配金色標志。服裝功能主要考慮適應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場所多在戶外、街頭的實際,便于執勤活動。
標志標識的設計采用了國徽、人字飄帶、盾牌、牡丹花、橄欖枝等元素。國徽象征國家,以飄帶組成“人”字代表人民,體現了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盾牌象征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裝飾圖案,表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表示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文字統一使用“城市管理執法”字樣,表明著裝隊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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