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 新聞詳情
特種勞保用品實行安全標志管理。特種勞保用品安全標志管理工作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定的特種勞保用品安全標志管理機構實施,受指定的特種勞保用品安全標志管理機構對其核發的安全標志負責。
必須有特種勞防的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合格證、檢測報告及特種勞防標志證書
首先、你要取得銷售勞保用品的經營資質;
第二、你要有你說銷售特種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QS、LA、營業執照、產品檢測報告
特種勞保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制,加蓋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印章,由盾牌圖形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編號組成。標識采用盾牌形狀,取“保護”之意。盾牌中間采用字母“LA”表示“勞動安全”之意。標識邊框、盾牌及“安全防護”為綠色,“LA” 及背景為白色,標識編號為黑色。編號采用三層數字和字母組合。第一層為授權年份;第二層為生產企業所屬省級行政地區的區劃代碼;第三層為產品名稱代碼和授權順序。
生產特殊勞保用品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有滿足生產需要的生產場所和技術人員;
(三)有保證產品安全防護性能的生產設備;
(四)有滿足產品安全防護性能要求的檢驗與測試手段;
(五)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六)有產品標準和相關技術文件;
(七)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要求;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要定制、采購工作服、勞保服相關產品及資料的用戶,可撥打公司服務熱線:028-6141 6833;我們期待您的來電及咨詢,您的滿意是我們服務的宗旨,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